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精神和学校工作安排,我院2017年清明节放假及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放假安排
4月2日(周日)至4月4日(周二)放假,4月1日(周六)上班、上课。
二、值班安排及工作要求
1.各单位应根据放假时间,提前做好各项工作安排。
2.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师生假日期间安全。
3.放假期间,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务必保持联络畅通,做好信息报送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西安对外贸易职业学校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