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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主题活动方案

    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实行公开承诺,公开承诺是创先争优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抓手。根据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实行公开承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2014年实行公开承诺的情况,特制定公开承诺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通过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评选表彰等环节,建立公开承诺、上评下议的动力机制。2014年我院实行公开承诺工作总的要求是,注重结合职责任务和岗位实际,注重回应师生的关切和期盼,注重加强分类指导,让公开承诺、认真践诺、组织评诺真正体现出先进性、针对性、实效性。
二、承诺内容
    基层党支部和党员实行公开承诺,必须落实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广大师生、加强基层党支部的目标要求,把重点放在推动基层党支部和党员立足本职工作,在平时工作中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作用上。承诺内容主要包括共性承诺、岗位承诺和实事承诺三个方面:
   共性承诺。基层党支部和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和法规纪律、党性原则、廉洁自律、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要求,作出承诺。
   岗位承诺。基层党支部重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好本单位业务工作、完成重点任务、推进基层党组织“五个基本”和“七个体系”建设来创先进,在服务师生、为民办事等方面作出承诺。党员重点围绕立足本职岗位,做好日常工作、服务广大师生、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实现年度工作目标等方面作出承诺。
    实事承诺。基层党支部围绕党员群众最关心、最急的实事作出承诺;党员根据自身能力和特长等情况,每学年、每学期向师生承诺做几件实事。
三、承诺目标
      学校:再创市级文明单位
      各支部:争创湖北创先争优活动“流动先锋杯”
      争创区级先进基层党组织
      争创省教育厅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
      争创院级先进集体
      党员:争当区、街优秀共产党员、院级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等。
四、活动载体
    1、学习活动
学习“十二五”教育规划纲要;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文件;
两代会文件;全国、省先进教育楷模事迹;先进党员事迹;
重温党的历史;结合建党94周年开展系列纪念活动;
积极参与纪念辛亥革命百年庆祝活动。
    2、育人活动
各支部挂钩系部,各位党员挂钩班级、学生开展育人工作。
    3、教育教学改革活动
各支部和党员要积极开展实施“十二五”教育规划纲要活动,可参照教育厅教学平台的项目自拟课题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工作。
    4、创建武汉文明城市活动
积极参加区域文明建设,在市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中献计献策,主动参与开展相关活动,作出贡献。
    5、评先表彰活动
结合“七一”纪念活动,开展评先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
五、方法步骤
    1、公开承诺
党员提诺。在深入调研走访,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基层党支部结合工作职责和学校年度目标任务,提出承诺事项;党员结合岗位特点和本人实际,提出承诺事项。
组织审诺。基层党支部指导帮助党员确定好承诺事项,院党委对党总支、总支对各支部、各支部对党员的承诺事项进行层层审核把关。
会议定诺。召开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和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对承诺内容进行确定,力求承诺事项明确、具体、实在。承诺事项确定后,党组织的公开承诺书要报上级党组织存档备案,党员的公开承诺书要报支部存档备案。
    2、认真践诺
     通过深入开展“五亮五比五创”活动,认真践行承诺,力求做到项项有着落,件件有结果。
坚持“五亮”。坚持“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亮点评、亮评议”,对岗位职责、承诺事项、完成时限、预期效果等内容予以公开,主动接受师生监督。
开展“五比”。大力开展“比素质、比干劲、比奉献、比创新、比作风”活动,不断把兑现承诺的办法、途径具体化,抓好承诺事项的落实。
实现“五创”。围绕“创一流部门、创一流队伍、创一流服务、创一流业绩、创一流形象”目标,实行目标管理,建立承诺台帐,扩大践诺实效。
    3、组织评诺
     坚持“一季一讲评,半年一点评,一年一评议”,切实做好组织评诺。
党员述。以党支部为单位,以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形式每季度举行一次,每名党员对承诺践诺情况进行述职。
支部讲。在党员互评的基础上,党支部对公开承诺的事项逐项对照检查,定期进行讲评。
领导点。上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每半年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承诺践诺情况进行一次点评。
群众评。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评议会,进行满意度测评。
六、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实行公开承诺对于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的重要性、必要性,紧密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实施。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结合抓好学校教学工作,加强对学校党建的具体指导。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定期开展点评,指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做好公开承诺各项工作。
    2、务求承诺实效。自2014年5月起,开始组织实施新一轮的公开承诺工作。已进行公开承诺的基层支部和党员,要按照本指导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充实和完善。要注重做好公开承诺与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评选表彰等节点的相互衔接,把践行公开承诺情况作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3、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宣传推介承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利用校报、活动简报、广播、宣传栏、典型事迹交流会等形式,营造创先争优的强势氛围,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推动创先争优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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